广州市工商局营业单位核准注销登记项目公开表

公 开 项 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办事属性:核准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办理条件

已开业营业单位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证)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1.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除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1.《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出资人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4.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申 请 书

(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联系电话

3892059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受理窗口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事网址

http//www.gzsn.com.cn

投诉电话

85593082,85596566-3609

投诉处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