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内资企业集团核准注销登记项目公开表

公 开 项 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办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人民币 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注销须公告)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1.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除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一、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申 请 书

(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联系电话

3892059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受理窗口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事网址

http//www.gzsn.com.cn

投诉电话

85593082,85596566-3609

投诉处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