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商务营业执照问题

问 题

关于电子商务营业执照问题

解 答

阿华:

你向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百姓热线》咨询电子商务营业执照的电子邮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主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的企业,其企业名称中可使用“电子商务”字样,但经营范围不核定“电子商务”,根据

企业所经营的具体项目分别核定“网上经营xx”或“网上提供xx服务”。其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登记注册前应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先取得相关的批准文件:未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定。

   申请企业类型可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办理须知请参阅“广州红盾信息网”的“服务之窗”栏目,网址为http://www.gzsn.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