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代理业务前置审批问题 问 题 关于版权代理业务前置审批问题 解 答 赵东方: 你向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百姓热线》咨询关于版权代理业务前置审批问题的电子邮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对版权代理业务设定审批。因此,无须前置审批,企业可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营项目可表述为“版权代理”或“著作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