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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将在全市范围铺开

  截至11月17日,试点区域新设立的内资企业842户,同比增长60.38%,其中“零首付”公司占总数的80%;前置审批事项缩减82%,营业执照申领时间缩短至3天;新开业商事主体中,每4家企业中就有1家科技类企业……广州市9月1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等6个区域启动商事登记改革试点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4年1月1日起,广州将在全市实现商事登记改革工作。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周帮华接受本报专访,并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文/记者李大林

  最快当天领到营业执照

  广州9月1日在南沙新区等6个试点区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将101项前置审批事项一举减少为18项。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的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快可在申办当天领到营业执照。明天起,全市注册企业都将享受到这一政策。

  周帮华副局长介绍,商事登记改革前,设立一家服装贸易企业,首先要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接着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然后去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入资和验资手续,最后再回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商事登记改革后,申请人通过“三四三”可轻松快捷领取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可领取营业执照。

  该项改革还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激发创业热情。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后,有利于引导公司按照自身需要和实际能力出资,并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

  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后,对商事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了较大的放宽,明确规定可以“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关于“住改商”问题,周帮华副局长表示,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仍不允许擅自将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事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

  改革后,工商部门不再登记经营范围,仅登记商事主体主营项目类别。

  商事登记改革取消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应当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书面方式提交年度报告)。商事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提交年度报告的情况,将向社会公众公示。

  设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周帮华副局长表示,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实现对商事主体的“宽进严管”。

  为此,广州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同时,建立了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两大信息平台,政府各部门严管的同时,将从事违法经营的活动公之于众。

  广州建立的全市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目的是打破以往审批与监管之间、监管与监管之间的信息孤岛、监管真空、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和后续监管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和各部门信息的实时共享。这是广州市有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的特点之一。

  工商部门还进一步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改革试点以来成效明显

  周帮华副局长表示,南沙新区改革试点以来,新设立内资企业同比增长了138%,天河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区域改革试点以来,新设立内资企业同比增长了157%,为试点区域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试点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截至11月17日,试点区域新设立商事登记主体1800户,新设立内资企业842户,同比增长60.38%。在新增842户内资企业中,“零首付”公司占总数的80%。

  其次,缩减了前置审批事项,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

  广州商事登记改革内容

  1.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即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3.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4.取消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5.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6.建立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7.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