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

省物价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同价,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

  通知强调,广州工商注册落实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同价,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尚未实行到户水价同价的地方,抓紧制订到户水价同价方案,并争取于年内实施。尚未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且计划今年调整的地方要通盘考虑,调整时要将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到户水价同价工作纳入调价方案一并实施;已经调整的地方,要在保持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到户用水同价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总体要求,各地在落实同价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推行城市供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步伐。

  目前,我省16个市及多数县(市)实现了工商基本水价同价,其中,8个市及部分县(市)实现了到户水价同价。但由于价外收费标准的差异,尚有一些地方没有实现到户水价同价。

乐都县工商局清理不合格农资市场主体33户

乐都县工商局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为农业保驾护航,助农民维权增收。
  近年来,乐都县工商局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广州工商注册年检验照和企业登记档案清查等工作,加强对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的检查,严格农资经营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对不具备开业资格和审批条件的,不予登记,对存在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年检。发现不合格主体或许可证过期等情况时,及时将其清出市场。2012年以来,共清理挂靠经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户33户,保证了全县农资市场主体的合法性。

工商总局杨洪丰: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开先河

5月8日,主题为“放心搜索 百度保障”的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启动仪式在京举行。百度联合司法部中调协、中消协共同发起“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广州工商注册宣布将为网民使用百度搜索推广结果提供“双重保障”,让网民搜索更放心。

  该计划的第一重保障是“信息真实性保障”。百度将为在搜索推广结果中,因遭遇假冒品牌、产品和服务资质或遭遇钓鱼、欺诈类网站受到经济损失的用户给予最高5000元的先行赔付保障金;第二重保障是“交易公平性保障”。对于网民与资质齐全的推广企业之间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百度将联合司法部中调协、中消协等国内最权威的纠纷处理机构协助网民进行民事维权。

  “这对全国5亿网民来说是件好事情。”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杨洪丰表示,“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是国内首例,也开创广州公司注册了国际先河,在搜索引擎如何保护网民利益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他同时指出,百度通过网民权益保障计划,为网民提供“双重权益保障”,这是打击互联网虚假不良网站的又一次开创性尝试,在搜索引擎保护网民利益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做法值得肯定。希望互联网企业都能深刻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发挥自身技术及经验优势,积极探索,勇于尝试,为维护网民权益、净化网络环境以及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多年来,百度在维护网络诚信、净化网络环境方面一直不遗余力。早在2010年12月,百度便与工信部、公安部、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八个部门发起了旨在打击互联网不良信息、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的“阳光行动”。两年多以来,百度“阳光行动”共打击虚假网页达6000万个,涉及虚假站点超过505万个,对严重危害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的网络欺诈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和保障了网民权益。

工商部门严查之下杭州已销毁问题生姜三百余公斤

日前山东潍坊市峡山区被曝生姜中含有剧毒农药“神农丹”,该农药的主要成分是涕灭威,有剧毒,不能直接用于蔬菜瓜果。而山东地区为生姜重要产区,事件被曝光后,引发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毒生姜是否已流入我省?广州工商注册目前对于农副产品销售终端的检验检测是否足够严格?该如何避免购买到“毒生姜”?记者今日采访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方德新,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山东潍坊峡山区姜农被曝光违规超量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这批生姜是否已流入杭州市场?

  方德新:针对近日新闻媒体披露的关于“山东潍坊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的报道,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毒生姜在市场流通,杭州市工商局从本周一开始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生姜专项整治行动。截至5月9日,共检查农贸市场369家次,快速定性检测生姜1912批次,其中不合格42批次,现场销毁322.3公斤。

  快速定性检测为简单的监测手段,只能检测生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因此,我们目前仅能确认销毁的生姜为“问题生姜”,是否为含有涕灭威的“毒生姜”,要等进一步的检测结果出来才能确定。

  工商部门从周一以来主要对农贸市场进行了哪几项抽检?能否追溯到问题生姜的来源?

  方德新:除上述快速定性检测外,各市场属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主办单位履行商品索证索票、监督经营户建立准入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商品索证索票、准入台账等检查能帮助我们对问题生姜来源以及批发、销售方向进行定位,便于工商部门进行追查。

  在此次检查中,对商品索证索票、准入台账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

  前几天曝光的假羊肉和目前的“毒生姜”事件让不少市民对我们的食品安全有些担忧。接下来,对农副产品的把关抽查检验流程是否会更为严密?

  方德新:我们会督促各市场每天对销售的有合法来源的生姜开展专项农药残留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于当日上午8时前通过电子公告栏公示。

  此外,工商部门检测车每天将加强对市场广州公司注册开展快速定性检测结果的复核比对工作,即对已检测的产品样本进行多次重复检测,确保万无一失。对市场上报的无合法来源的或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的生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来源地相关部门。

  不少市民担心,自己万一不幸吃到这种毒生姜该怎么办,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吗?

  王强(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所长):涕灭威是一种剧毒农药,60毫克就可致一个60公斤重的人死亡。按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每公斤体重每日摄入量不超过0.003毫克涕灭威,还是安全的。

  从各地此前抽检结果来看,化验出的毒生姜中的“涕灭威”含量都在每公斤0.1毫克左右。按每公斤体重每日允许摄入量是0.003毫克的标准来看,60公斤的人每天吃1.8公斤以下这种含量的毒生姜,还是安全的。如果考虑到浙江人很少有直接吃生姜的习惯,而大多是作为调味之用,毒生姜的摄入量要更多才会对人体造成影响。

  而造成急性中毒死亡,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意味着一个60公斤重的成年人要一次性吃掉大约600公斤的毒生姜之后,才会导致死亡。所以,尽管从法律上来讲,生产贩卖毒生姜都是应该严惩的违法行为,但从科学上来讲,即使是误食了毒生姜,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实质性影响。公众不必恐慌。

  对于公众而言,如果确实担心,可以减少生姜的摄入量。同时,由于涕灭威在碱性条件下易被分解,所以可以用碱粉水进行清洗。当然,如果嫌麻烦,多用清水洗几次也能减少残留农药。

  如何识别问题生姜

  一闻。涕灭威的原药为具有硫磺气味的白色结晶。购买前先拿起一块生姜闻一下,如果有一种清淡的硫磺味或者有其他异味,不要购买。

  二尝。掰下一小块用口尝一尝,辛辣味淡也就是说姜味很淡,或者有其他杂味的是“毒生姜”。

  三看。正常的姜较干,颜色发暗,“毒生姜”较为水嫩,呈浅黄色,用手搓一下,姜皮很容易剥落。同时,一般的生姜在家中保存的时间较长,而“毒生姜”暴露在空气中,过几天就会变质发霉。

循化县工商局创新办案举措成效明显

循化县工商局不断创新办案举措,广州工商注册力求“三个突破”,使得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培养线人,在收集案件线索上求突破。该局要求每个办案单位有重点地培养线人,并兑现奖励制度,得以擦亮“耳目”,随时掌握辖区市场经营状况及违法经营动态,从而及时有效地收集了案件线索,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二是通过上下左右相互联动,在办案力量的整合上求突破。根据全局执法人员不足,打破科与科、科与所的监管界限,采取碰头会的形式,通过督办、协办、跨辖区办案等方式,整合了执法力量,提高了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政企联手,在拓宽办案领域上求突破。我局加强了与省内外名优企业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电子邮件、QQ、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名优企业咨询、联系,及时掌握品牌商品鉴别和识假防假方法。近期,我局公司注册成功查处了销售假冒及“傍名牌”的服装、皮带、皮鞋等侵权案件10起,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雅鹿” 、“花花公子”、“红豆”等商品6个品种200件,案值达1.5万余元。

截至目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2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2件,收缴罚没款9.5万元。

巴基斯坦面粉加工商要求政府禁止小麦出口

据巴基斯坦面粉加工商协会表示,巴基斯坦面粉加工商协会已经要求总统禁止未来两个月的小麦出口,降低国内小麦价格。

  新麦收获上市时国内小麦价格通常会下跌,广州工商注册但是今年巴基斯坦国内小麦价格一直呈现上涨态势。虽然本年度小麦增产,但是小麦价格稳步上扬,因为出口商和贸易商大量收购小麦。

  巴基斯坦面粉加工商协会主席表示,出口商的收购量巨大,导致市场恐慌情绪蔓延,推动小麦价格上涨。如果这一情况得不到控制,那么未来几天小麦价格将会进一步上涨,从而影响到面粉价格。

循化工商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为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日前,广州注册公司循化县工商局制定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措施,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全力维护辖区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据了解,循化县工商局通过规范旅游市场准入行为,进一步严格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经营户资格准入制度,强化对旅游市场主体的动态巡查监管,加大对景区无照经营的取缔力度。禁止利用“黑社”、“黑导”、“黑车”、“黑店”非法从事旅游服务。同时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欺诈销售,纠缠消费者并向其兜售商品,或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行为。对进入景区经营的商品实行上市准入制,建立景区重点商品购销台账,确保上市商品质量。采取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严厉查处旅游市场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使假、销售质次价高商品等行为,广州工商注册强化对景区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管,维护广大游客的消费安全。

14吨不合格牛眼肉被查获 商户不服处罚状告工商被驳

据《新闻晨报》报道,包装上既无厂名、厂址、保质期,商家也拿不出动物检疫证明,日前,黄浦工商分局查获了14吨这样的“三无”牛眼肉。因涉案商户行为构成违法经营未经检疫肉类,黄浦工商分局没收该批牛眼肉,并罚款327万元。广州注册公司但被罚食品公司认为处罚违法,将黄浦工商分局告上法庭。昨天,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驳回食品公司诉讼请求。去年8月2日,黄浦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一辆浙江牌号货车正在外马路一冷库前对一批牛眼肉进行卸货,怀疑该批肉类无动物检疫证明。工商部门遂前往该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这些牛眼肉外包装上无生产厂名、地址、保质期且该公司无法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等材料。

  工商部门遂委托市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这些牛眼肉进行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牛眼肉因水分含量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决定予以立案,并扣押了涉案的560箱总计14吨牛眼肉。

  经查,这批牛眼肉由沪上某食品公司以每公斤29.2元的价格从哈尔滨市阿城区一家肉类制品加工厂购入。对方于2012年8月2日将这些牛眼肉运抵食品公司租借的冷库,食品公司在办理入库手续后,将货存放于冷库准备用于销售。

  去年12月,在经过调查取证、听证程序后,黄浦工商分局认为食品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肉类”的行为,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眼肉,并罚款327万元。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食品公司大呼冤枉。食品公司称,涉案的肉类是合格的,被罚327万元并不合理,公司很可能因此而破产。今年2月,食品公司向黄浦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庭审辩论]

  工商是否有查处职权?工商:食品流通属工商监管

  昨天的庭审中,广州代办营业执照食品公司先就工商部门是否具有查处职权提出质疑,认为根据《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本案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工商部门不具有对涉案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职责。对此,黄浦工商分局辩称,食品公司已将涉案牛肉入库并准备用于销售,该批货物已进入流通环节,根据规定,食品流通环节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

  327万处罚是否过重?工商:对方有逃避检疫可能

  双方还围绕处罚是否畸重展开了辩论。食品公司认为,涉案肉类已经过宰前活牛检疫和宰后产品检疫,属合格肉类。水含量略微超标是因在屠宰过程中的胴体冲淋,未进行酸处理所致,并非注水肉。这些肉最后也未出售,未造成后果,仅因没能提供最后一个环节的随车动物检疫证明,就被重罚,不具合理性。对此,黄浦工商分局指出,食品公司从事肉类产品多年,明知肉类制品需事先检疫,却在收到无随车检疫的牛肉时,并未拒绝收货,且该批肉类制品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逃避检疫可能。案发后,食品公司未积极配合公安调查,事后补交的是2012年8月3日的检疫证明,但事实上检疫证明应是7月30日的。

  [法院判决]

  问题肉已处流通环节工商查处无不当

  对其作出货值金额8倍罚款未失公正

  法院审理后认为,食品公司已经将从生产者运送来的牛眼肉予以接收,并办理了入库手续,如果不发生被查处的情形,就将把该肉类出售给消费者,因此,该批牛眼肉已处于流通环节,工商部门适用《食品安全法》对涉案牛肉进行查处并无不当。

  法院认为,涉案肉类在运输时未办理专门的供跨省市运输的动物检疫证明,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违反了我国对动物及其产品实施的强制性检疫制度,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大。食品公司作为本市一家长期从事肉类经营的企业,明知本市对肉类产品的采购、运输和防疫要求,但在生产者并非动物产品可入沪企业名录里的企业,且涉案肉类检疫手续缺乏、外包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仍予以接收,违法的主观故意较大。而且在工商部门调查取证过程中,食品公司先后实施了转移涉案肉类,用其他批次的动物检疫证明冒充涉案牛肉试图蒙混过关等阻碍工商部门调查行为,这些均表明原告在其违法行为暴露后,仍试图逃避行政处罚。

  据此,法院认为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货值金额8倍的罚款并无显失公正的情形。

省工商局细数保险业五大问题

记者获悉今年5月-10月,省工商局省消协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五个方面入手,规范保险行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州注册公司对江苏省保险行业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发现了5类共性问题。

  失实宣传误导客户,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拥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但是,由于保险销售人员对产品进行失实宣传、海报上印制带有误导客户的内容,宣传材料片面夸大产品收益、回避说明免责条款、引诱客户购买不适合的产品等屡见不鲜,对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侵害。

  干预投保人,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应当拥有自主选择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消费时间、消费地点、是否退保等事项的权利,不受他人干预。但现实中不乏保险公司或者合作机构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案例。

  利用免责条款免除责任,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有的保险公司往往利用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来免除或减轻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义务,使交易显失公平。

  “惜赔”“拖赔”减少赔付责任,侵害消费者的求偿权。由于利益驱动,有的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往往通过“惜赔”、“拖赔”来减少或降低赔付责任,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求偿权,而且也形成了保险业久被诟病的“理赔难”。

  任意泄露消费者资料,广州代理注册公司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有的保险公司将大量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泄露给第三人,导致消费者经常受到营销推销活动的骚扰,构成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害。

  省工商局称,在集中整治期间,将开展保险消费调查和评议。消协组织将通过网络、媒体下发问卷调查,对保险行业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征集保险消费领域的典型案例、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侵权问题。对所征集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侵权问题进行点评。工商部门、消协组织将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进行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

天津旅游、工商联和规范旅游合同 保护游客利益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将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旅游企业是否存在不与参加本社组团的所有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行为都将成为整治重点。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广州工商注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就是希望可以进一步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杜绝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治行动将重点检查,旅游企业是否完全使用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规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存在对示范文本有关条款擅自删减以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旅游企业是否制定了《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和《旅游行程安排单》广州公司注册并经游客和旅游企业双方签字确认,是否明确了用餐标准、住宿标准、交通安排、游览时间、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以及需游客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价格等内容;旅游企业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加盖旅游企业合同专用章;在订立合同中旅游企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